一、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起草有关林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2、拟定自治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全区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在内的大然林、人工林、次生林)的管理培育;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丁程和生态建设工程;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本村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用、占用林地依法进行审核报批;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
4、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及平原天然林和河谷次生林的恢复发展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回约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花卉及林业工作站、监控站、护林约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和监督、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政府批准后发布;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国家、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疆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主管猎枪弹具的销售和使用管理工作。
6、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或审批;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自治区各类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林业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木本药材、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花卉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温宿县林业局是1个独立核算单位。2016年末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19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林业局行政5人,参公4人,工勤1人,森林派出所8人,早让自然保护区7人,森防办3人。与2015年相比,在职人数增加2人,原因是调进2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F01)
二十三、“三公”经费支出表(CS05)
二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CS06)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决算收入78785625.8元。其中,退耕现金3201669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到位342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37012.51元,森林培育17944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140000元,林业技术推广4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3261043元,其他林业支出4349200。
(2)2016年决算支出75090928.3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203.29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71357725.01元,占总支出的95.03%,变动原因:2016年新到位项目资金较多。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78785625.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00502.5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75090928.3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203.29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71357725.01元,占总支出的95.03%,其中退耕现金3201669元,占总支出4.26%;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到位34200000元,占总支出45.5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37012.51元,占总支出9.9%;森林培育18124000元,占总支出24.14%;林业贷款贴息3261043元,占总支出4.34%;其他林业支出3894000,占总支出5.19%。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资金4595200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飞机防治项目)结余4140000元,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验收经费)47000元,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08200元。结余原因:部分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项目还未实施。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97133.69元,包括车辆维修、保险费、过路费、洗车费、燃油费等,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102659元,比上年减少5525.31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培训费支出43333.63元,主要为人员培训交通费、餐费、住宿费、讲课费等费用,2015年培训费51340.84元,较上年减少8007.21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度收入预算数为4536065.5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563元,项目支出1160502.5元;决算收入79686128.3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203.29元,项目支出75952925.01元,调整预算数75150062.8元。变动原因是2016年新到位项目资金较多。其中,退耕现金3201669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到位342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37012.51元,森林培育17944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140000元,林业技术推广4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3261043元,其他林业支出434920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完善退耕还林项目资金支出3201669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34200000元,整合资金支付肥料、苗木等支出6526304.51元,2016年森林抚育项目1470000元,2016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3261043元,2016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2600000万元,2016年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1094000元,2016年重点防护林项目资金14000000元,2016年中央造林补贴项目资金1474000元,2016年中央林木良种补贴1000000元。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与上年数对比变动原因说明。本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100元,
(2)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温宿县林业局本年度资产总计24717750.07元,上年度资产总计27247889.17元,比上年减少2530139.1元,减少原因:本年度林业局银行账户中项目等资金支付进度较快。
本年度负债总计12147184.46元,上年度负债总计18166736.58元,比上年减少6019552.12元,减少原因:本年度项目等资金支付进度较快。
本年度净资产总计12570565.61元,上年度净资产总计8507769.11元,比上年增加4062796.5元,增加原因:2016年本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购买了一些固定资产、年末结余4595200元。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按预算目标完成,财政收入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工资福利都按时按标支出,公用经费全部用于购置办公用品、交水电费、维修费等,使用公用经费用到了实处。
附件:温宿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