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患者入院程序
1.主管医生在初步评估患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根据医院提供的服务范围和设施能否满足其诊疗的需求,如能满足其需求,则决定患者人院并开具住院证。
2.入院患者持入院证,由门急诊导医或护工护送,协助患者/家属按制度办理入院手续后方可进入病房。
3.患者去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填写入院前的有关信息,支付费用。
4.住院收费处负责输入患者信息
5.病房护士收到入院通知单后,热情接待,带患者到床位并妥善安排,测T、P、R、BP、体重并记录,主动介绍入院须知、有关制度、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协助患者熟悉环境,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事先做好器械、药品等的抢救准备,并与护送者做好交接班工作。
6.负责通知主管医生,并及时执行医嘱。
7.护士按要求全面评估患者,对患者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并作出答复。
二、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重危、急诊手术患者应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抢救准备,由急诊科医护人员及护工护送,到达相关病房、重症监护室或手术室,运送途中携带必要的抢救器材及物品。
2.家属办理入院和交费手续:白天——住院处,夜间一一急诊收费处;无家属时由急诊科护士或护工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3.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急诊患者,如因医保付费问题或其他原因,患者或其家属拒绝人院,必须在病历记录上签字或由医生说明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原因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4.创伤患者经急诊处理病情稳定、无入院指征者,可让其离院,必要时留急诊观察室观察。
5.有入院指征的急、危、重、抢救患者,急诊护士通知相应科室护士/医生,作好患者接收准备。
6.急诊护士护送患者至病区,并与病区护士做好交班工作;病情需要时,应由医生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