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4]22]号)精神,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以下简称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
资助原则及对象
1.实施原则。按照“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资助对象。“润雨计划”的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3.资助标准及条件
资助标准。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10000元
资助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