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由中央财政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是党和国家对新疆广大教师的特殊关爱,是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创新财政援疆投入机制的新举措,是整合资源、提高新疆教师队伍建设实效的有益探索,也是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家、自治区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以来的一件大事。实施:“励耕计划”就是为了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的后顾之忧。
资助原则及对象
1.实施原则。按照“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资助对象。公办小学、中学、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特岗教师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为主,同时兼顾特困退休教师
3.资助标准及条件
资助标准: 10000元
资助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3.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师德修养;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