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县域将陆续出现风沙天气,平原地区风力3-4级,风口风力可达5-6级,经县气象和环保部门会商研判,预计未来6小时温宿县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以重度-严重污染为主。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温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4月2日13: 00启动温宿县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现公告如下:
(1)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2)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适当限、停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6)除应急抢险外,县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力、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检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各乡镇政府及农业局做好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县环保局将会同气象等部门密切关注我县空气污染发展情况。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在启动应急响应时开展相应工作,保证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预警区域未来空气质量指数( AQI)低于200且24小时内不会反弹时,解除大风蓝色预警与重污染天气预警II级(橙色)预警;预警区域未来空气质量指数( AQI)高于本级别预警条件且有持续恶化的趋势,上调一级预警级别,直至最高级别预警。
温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