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
设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指南
申请条件:温宿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流动人员类毕业生。
办理材料:密封完整的档案。①由人事部门(科)或人力资源部门(科)开具的调档函;②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温宿县国旗广场文体广电大楼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14:00;下午16:00——20:00。
联系电话:0997-4538551
办理流程:存入档案,领取档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