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受教育保障事项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办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地点:温宿县各中小学、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春 夏
上午10:00(北京)-14:00(北京)下午16:00(北京)-20:00(北京)
秋 冬
上午10:00(北京)-14:00(北京)下午15:30(北京)-19:30(北京)
联系电话:0997-4538196
办理流程:根据其残疾程度轻重程度,将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学校普通班随班就读,对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引导到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