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县被确定为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县,从2016年5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整体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县以严肃政策,严把关口为着眼点,以确保质量、确保稳定为落脚点,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促落实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着眼于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出的重大决策,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整个土地制度改革和规模经营形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县重点工程,确保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工作部署到位,夯实工作基础
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温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温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经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温宿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农村集体经营土地清理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明确。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农经站工作人员、测绘公司人员先后两次在克孜勒镇、吐木秀克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培训
印发了维汉两种文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手册”和“温宿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万份,并由各乡(镇)管理区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同时,由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进行公开播放。提高农民群众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认识,动员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拥护和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召开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题培训班,并派专人赴各乡(镇)进行专门培训。对全县12个乡(镇)农业分管领导、抽调工作组成员、各村委“两委”班子及村民小组长等共计2200余人分别进行6天培训,培训解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意义、原则,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要求,详细说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任务,以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
(三)技术培训到位,确保工作质量
先后两次举办了为期15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数据库软件培训班,监理及各标段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共计32人参加了培训。工程师重点讲解了系统主要框架、系统模块功能、基本信息管理、数据导入和审核、系统安全管理、数据表格等,并模拟演示了相关信息录入软件的操作办法、流程及要求,为下一步数据库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依规操作,保证工作质量。
(一)明确技术方案。
编制了《温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建设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明确了各作业单位的工作流程,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技术标准
组织农经站负责人、测绘公司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监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吐木秀克镇曲达村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场推进会,统一了现场调查的思想和外业调查的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测绘公司的入户调查和土地测量工作都必须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执行,现场调查、现场填表、现场指界、现场设置界标,并按要求成立指界小组,涉及指界的各权利方即发包方、承包方、四老人员以及相关人员都必须到场的工作模式。
(三)严格政策界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县委、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围绕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目标,坚持尊重历史、负责未来、实事求是、确保质量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做到承包户主、承包地块、承包期限“三个不变”;实行“四个严禁”,即: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严禁暗箱操作将集体土地确权到个人头上,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二是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要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做到确权到户到地。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依法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四是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让农民充分了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
三、严把“七关”确实权、颁铁证
(一)严把招标关
本着节约、精简、公开招标的原则,制定了《温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对“温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成功引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地形测量队作为第三方监理,对该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及监理服务,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严把航拍关
航摄公司对全县12个乡(镇)、管理区进行了无人机航空摄影,获取满足本项目要求且无航摄漏洞影像数据,影像图地面分辨率为0.14米,比例尺为1:,2000,由航拍公司提供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控制点成果,并与相关作业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
(三)严把摸底调查关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和土地承包历史档案资料为基础,对农户自二轮承包以来到调查测绘前承包土地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由乡(镇)、管理区农经站和测绘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摸底,2016年11月我县已基本完成全县12个乡(镇)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13张摸底调查表,涉及全县12个乡(镇)、管理区,农户数28215户;机动地调查表的纸质版填写、电子版录入,涉及全县12各乡(镇)、管理区,农户数13816户。对承包台账不完整、缺失、遗漏的,由村组工作人员与承包农户一道,亲自到每一块地块进行现场调查摸底,调查摸底无误后将作为公司外业调查测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农村集体经营土地(商品地)开展同步摸底调查。
(四)严把调查测绘关
据本县编制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各标段测绘公司依据航拍公司提供的正射影像采用实测加图解的方法整乡(镇)开展外业调查,对农户承包关系、地块、面积、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测量,2017年1月全县测绘工作已基本完成,外业调查覆盖全县12个乡(镇),105个行政村,涉及农户数29402户,集体土地 面积586983亩,宗地数222943块。同时在航拍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的入户调查、土地测量工作对农村商品地同步进行入户调查,土地测量,涉及农户数14791户,面积约553716亩,宗地数63651块。一、利用二轮土地承包换发证资料和国土部门“二调图”绘制草图。专业测绘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实测小组,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和基本工作底图,对村组土地承包关系、各农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实测。二、加工处理初步成果底图、并与农户确认。按要求成立指界小组,涉及指界的各权利方即发包方、承包方、四老人员以及相关人员都必须到场的工作模式,对工作草图标注的信息由农户进行确认,特别是承包户代表及其共有人发生了变化、承包地用途发生变化的确认,承包地发生互换、转让等情况的确认问题,必须要有承包户或者委托人参与,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达成一致后,予以确权登记。三、工作底图与现状不符的。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乡(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测绘企业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量,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五)严把审核公示关
调查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是否能够得到承包农户认可,审核公示是关键。一是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二是将地块草图、地块分布图与统一航拍的工作底图进行对接,以工作底图为准校对相关信息;三是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四是由村组干部、发包方负责人、村组农经站工作人员组成审核主体,对上述信息进行核查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五是将测绘公司制作的公示图、公示表在大队部院落或会议室张贴进行张榜公示。在公示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承包地块数量减少或增加,实测面积小于二轮面积或与二轮面积差距过大的,必须找出原因。公示表,公示图。对公示中农户提出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在次公示,并保留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正式调查图、表。我县共有105个村同时开展公示工作,截至目前,一轮公示我县已完成全县105个行政村,二轮公示已完成87个行政村,三轮公示目前正在进行中。
(六)严把问题处理关
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一、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长久不变”的规定,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正视现实状况,有效解决农民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与原合同记载不一致等问题,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二、坚持积极稳妥、不留后患的原则。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妥善解决疑难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保护农村和谐稳定。
(七)、严把督导抽查关
县确权办每周召开一次技术分析会,对各测绘公司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对出现作业单位技术力量投入不足问题、工作进度滞后问题、调查登记方式问题、登记质量问题、调查登记程序问题、成果资料完整性、规范性问题较多较严重的下发督查整改通知,约谈和经济处罚等方式并限期整改到位。该返工的必须返工,该补调的必须补调,该整改的必须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