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单位(部门)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工作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自治区、地区、全县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价格政策规定,拟订权限内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下达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国债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我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略储备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全县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全县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政策措施,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进出口、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意见;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全县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负责救灾和特殊用粮保障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管理,提出使用意见及粮食购销价格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十三)负责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建议,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原粮质量的检验监测。
(十四)指导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粮食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五)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配合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垄断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价格公共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管理、价格管理的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等;负责全县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和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
(十六)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朱永强,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副书记(正科级)。
吐尔逊·阿不都热依木,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正科级)。
三、办公地址
温宿县经济口办公大楼1楼
四、联系方式
发改委行政办:4532700;
工交能源重大项目科:4591302;
综合投资科:4533443;
农业农村项目科:4591309;
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科:4532609;
物价股:4533154;
粮食局:459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