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法规要求,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2.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全县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并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信息上报、安监网络直报系统,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建立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状态档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安全干事自行排查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与乡镇、街道、社区安全干事、形成对全县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安全信息排查网络。
5.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并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7.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安委会成员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并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公共应急事件救援工作。
8.及时报告辖区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并对全县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9.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中长期和年度规划,及时汇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为县政府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10.快速有效地完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11.接受地区安监局的工作指导,及时认真地完成地区安监局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柴新武,党组书记、副局长
牛东,党组副书记、局长
三、单位地址
温宿县龙全湖广场经济口大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