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宿县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温政办〔201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圆满完成地区行署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开数据,扎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报送资料不积极、不主动。1—3月,大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均能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审核程序并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交报送各项数据资料,但仍有个别单位分管领导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如:县民政局、文影局、安监局、水利局、托乎拉乡等5个单位,截止4月9日,县电子政务办向地区报送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时,仍未上报任何数据资料,造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县在地区的总体排名。
(二)个别单位报送资料不规范。部分单位上报资料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清楚;目录编制不规范、索引号填写错误。如:县财政局、佳木镇。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18年温宿县电子政务工作要点》(温政办〔2018〕14号)要求,每月20日—25日将本部门本月产生文件的目录、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没有产生文件的单位须填报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至县政府办204室(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今后,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的单位,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
(二)经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各单位资料一份备存县电子政务办、一份报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单位自备两个档案盒用于县图书馆查阅点放置相关资料)、一份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各单位主动公开类数据报送至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将统一在温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三)各单位要及时成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守保密规定,不允许出现代报、代审现象。
(四)各单位对照政府网站机构信息栏目,对本单位人事调整、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更改等事项有变动的及时向电子政务办备案,以便调整修改(http://www.www.60617075t6.com/zwgk/jgxx.htm)。
附件:温宿县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18909979252、18899201117,4539166(传真) 57929275(QQ/微信)
温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