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温宿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温宿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 、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资料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ww.60617075t6.com/)“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宿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宿县西大街25号;邮编:843100;电话:0997—4533068;
本报告内容为温宿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组成部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本单位提交公布。
一、概述
2016年,温宿县在原工作机制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实现了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单位组成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做了明确的分工,办公室设在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也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名以上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认真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保密审核和复审,严禁公开未经审批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阐述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定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含受理机构、受理原则、受理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费用收取、提供信息不准确的更正等方面规定,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打出了基础。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人民群众了解《条例》规定,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的认知水平,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全年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多方位宣传20余次。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 根据温宿县实际情况,制定《温宿县电子政务工作目标》,县档案馆和图书馆两个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分别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查阅点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政府信息查阅点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将全县各单位报送移交的纸制文件按照政府信息收集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疏理、分类整理、分类编号、规范归档。各单位查阅点基本配齐了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部分单位还配备了LED电子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温宿县政府信息报送收集利用工作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信息报送、收集,信息利用、管理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电政办每天采取读网,每季度进行资料抽查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应的政府信息,并在20个工作日内移交县级查阅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移交、接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为能更加有效、及时和规范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信息产生之后,均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同时能及时将纸质目录和相应文件移交县政府信息查阅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指导整改落实。同时,由政府办、电子政务办、档案局、监察局和保密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单位(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管理、制度落实、审核流程、网站信息更新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了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考核,总结了经验、整改了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县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普通公文在内的相关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等方面的信息内容;同时,在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温宿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同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组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主动公开的信息8条,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主动公开信息有101条。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温宿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组成部门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9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6年1月1日截至到2016年12月31日,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年接收依申请政府信息1206条。 全年接收到个人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有2条,并当面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2016年1月1日至到2016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6年1月1日截至到2016年12月31日,未收到群众获取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及上级部门此项工作要求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发布的信息以一般事务类信息为主,主要集中于行政决策、工作动态及政务活动等信息,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民生事项、行政职权、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以及有关价格和收费等关键性信息的公开仍相对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尤其是驻村工作开展以来,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骨干下乡驻村,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三是保密性与公开性相矛盾。部分单位对公开的信息有所顾忌,怕公开的越多,泄密的机会越大,消弱了公开政府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在位置,狠抓现有制度落实到处,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乡镇、部门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力度,切实提高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具体做到: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性运行的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涉及人权、事权、财权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民生事项、行政职权等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率,稳步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以及有关价格和收费等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深化考核内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与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督查、季度检查、半年考核综合评价,纳入年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总平均分值中,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三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相对稳定。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各自实际,充实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交流培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管理登记备案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变更接替移交工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队伍,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四是强化网上督查和日常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和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深化考核内容。做到政府信息的目录编制、审核、发布、移交查阅点均有专人负责。加强对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以上报告,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温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