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劳动工资1963年由县计委管理,1964年县人委设立人事科,1969年劳动人事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管理,1980年分别成立劳动科、人事科;1993年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2002年5月更名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2003年3月编委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析出;2012年5月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及推行人力资源制度改革的政府职能部门,属正科级建制。目前,共有44个编制,实有人数39人,内设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调配室、档案室7个股室;下属县公共就业服务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个事业单位,下辖二级局(县社会保险管理局)1个。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县就业经费管理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办法;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等政策落实工作;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贴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长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考试和岗前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考试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退伍)干部安置计划、培训政策;参与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全县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和配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培训工作。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职工伤病残鉴定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引进区内外智力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人才赴区内外培训工作。
(十二)受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副局长:阿不都许库·吾甫尔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建华
四、办公地址
阿温大道文体广电大楼3楼
五、联系方式
0997—453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