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温宿县文体广影局是县政府主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有广电中心、电影放映管理中心、文化馆、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努力提高温宿县各族人民的身体素质和竞技体育水平。
(二)指导和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指导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三)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体育设施和广播电视设施的发展,指导协调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以及广播电视科研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以及行业体协的工作,并负责各单项体协的组建与审批,协调各级各类体育工作的发展,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社会团体、农牧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五)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工作,代表本县承办和参加全国、自治区以及地区的体育竞赛,指导编制全县体育竞赛计划。
(六)统一协调规划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研究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检查县业余体校、体育活动中心工作。
(七)制定全县获奖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其他体育工作者奖励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体育场馆工作技术考核。
(八)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九)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自办节目精品创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十)审核并报批全县各类广播站、电视录转台、各类转播台(站)、有线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视、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审核报批电视播出许可证。
(十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监督检查全县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对重大宣传工作进行协调管理,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与覆盖。
(十二)综合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
(十三)综合管理全县的文博事业,指导协调开展文物普查、发掘、保护、维修等工作。
(十四)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宏观调控电影市场。
(十五)归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音像制品市场,加强对文化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调查、研究和规划,加快发展和培育文化体育市场,依法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市场稽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引导文化、体育市场健康发展。
(十六)加强依法行政职能,依法监督检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业的政策法规的执行,依法追究对侵占、破坏体育、广播电视设施,扰乱体育活动秩序,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法律责任,指导制定县域内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体育器材的购置管理。
(十七)在自治区、地区业务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并归口管理文化、体育系统的以及民间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指导管理我县境内承办的国际性、国内性、商业性体育竞赛和登山、体育旅游观光活动等业务。
(十八)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党组副书记:刘瑛
党组书记、副局长:吐尔逊江·阿木提
四、办公地址
温宿县锦绣街1号(阿温大道龙泉湖旁)
五、联系方式
局长办:6817989;行政办:681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