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为:提供相应材料---查验---受理---缴费---领取牌照。
办理电动车牌照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电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电动车购车发票或电动车来历证明。
3.电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电动车强制保险凭证。
办理电动车牌照注意事项:
1.购车发票、合格证丢失的,由当地派出所、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证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
2.凡注册电动车牌照后,电动车不能过户,且不用审验。
3.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4.一人只能注册一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限。
5.驾驶电动车必须持有驾驶证,电动车必须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
6.电动车后座可以载一名身高1.1米以下的儿童,并使用儿童座椅。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两轮电动车后座载物不得超过15公斤,三轮电动车不得超过100公斤。
7.电动车车架号重号或没有车架号的需要打刻发动机号后方可办理。
8.温宿县车管所只受理本辖区居民的电动车注册业务。
9.电动车驾驶证在各驾校报名学习。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
1.电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电动提出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3.电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电动车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5.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凭证的。
6.电动车没有车架号的。
关于费用:费用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