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 (记者 王继伟 通讯员 许庆) 5月24日,地区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支取政策进行规范。
会议研究通过了继续推动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继今年1月1日起取消委托银行归集业务手续费,贷款业务手续费标准由按贷款利息的5%降低到2%后,根据《2018年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自5月31日起取消大病、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应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户籍地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使用住房公积金炒房”要求,自5月31日取消地区缴存职工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对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23个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合,保留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公积金账户各1个,建设银行增值收益账户1个,工商银行保证金户1个,临时保留8个公积金账户待定期存款到期后立即进行清理撤销;按照国家住建部“双管标”验收标准,贷款保证金不能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核算,保证金采取分户核算,产生的利息归各房产开发企业所有。
会议指出,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自治区确定的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认清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形势,压实责任,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继续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云平台科技手段满足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需要,努力为地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切实加强政策执行监督,持续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监管手段,认真梳理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防范资金廉政风险;同时探索建立自愿缴存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性、公平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