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农牧区使用碘盐补贴项目
基本条件和补助标准:对18622人贫困人口,按每人每年免费发放5公斤碘盐,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和县财政各补助50%。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阿克苏地区2016-2017年贫困农牧民使用碘盐补贴工作的通知》(阿地盐字【2016】第10号)
(二)麻风病免费服务项目
执行标准:对全县范围内疑似麻风病人、新复发麻风病人实行免费药物治疗和免费麻风杆菌检测,对畸残麻风病人提供免费护理用品,费用由国家麻风病防治项目专项经费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61号)
(三)包虫病惠民服务项目
执行标准:免费普查B超、血清学检测。对确诊的包虫病病人(不符合手术条件的),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免费复查肝功;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转定点医院治疗,并给予8000元手术费补助。
政策依据:《阿克苏地区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管理办法》(阿地病办发【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