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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31日   浏览数:
  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指政府对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实行分类救济的一项制度。低保资金不是社会福利资金、不是养老金、不是残疾补助金、也不是征地和房屋撤迁的补偿金;低保金是救济金,是救助对象的“救命钱”、纳税公民的“血汗钱”。农村低保制度对申请农村低保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因个人生理原因、自然灾害原因、或社会原因真正陷入生存困境的农村居民,才能给予农村低保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低保救助是动态的、暂时的、短期的,一旦救助对象摆脱了困境,低保救助就随之而终止。

  2. 农村低保救助的条件? 凡持有我县常住农业户口、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农村低保重点救助对象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3. 农村低保的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县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480元。

  4. 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按照家庭所有成员全年农副业生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获收入的总和计算。农村居民根据有关规定所享受的奖励、荣誉津贴、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的抚恤补助、优待金,以及临时社会救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5. 怎样申报农村低保?要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确认其符合申请条件后,填写申请表报乡(镇)场审核,乡(镇)场负责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受理、审批和保障金发放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评议评审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乡(镇)场负责按季度以现金的方式发放。 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居民当家庭人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主动地告知村(居)委会,乡(镇)场负责报告管理审批机关,并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保障待遇的手续。

  6. 哪些人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一)在申请时户籍虽在本地,但己在外地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赴外地读书的在校学生除外); (二)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或月人均收入显然低于低保标准,但生活来源有其它渠道,且日常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三)家庭隐性收入、存款数额无法核定,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四)家庭拥有非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电脑、贵重首饰、高级组合音响等非生活必须品。高标准装修住房以及饲料宠物观赏的; (五)有古玩字画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劵(如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业的; (六)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在私立学校、民办学校或其他高收费学校(含大学)就读的; (七)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或拒绝配合管理审批机关和村(居)委会,对其生活和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查的,或不按规定提出续领申请的; (八)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不能说明用途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九)家庭被赡养、抚养、扶养的成员中,有参与赌博、吸毒、缥娟等违法行为的; (十)家庭中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又具备劳动能力且能自食其力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两次介绍就业而拒绝就业的;

  7. 对农村低保如何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低保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根据各低保户实际情况,收入高于保障线超出保障范围则取消低保,保障金额(类别)也会根据收入变化进行调高或调低。每年都将根据农村各个家庭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坚决制止平均分配、优亲厚友、与村、组干部补助挂钩等现象发生。

8.对农村低保对象有哪些要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坚持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扶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自救,脱贫致富。低保对象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超出保障线,应主动告知管理和审批机关。

9.什么是农村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村家庭经新农合等核报、帮扶后,对自己还需承担的医疗费仍然有困难的实行医疗二次救助的制度。

10.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指哪些? 指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以及其它贫困农村贫困家庭患大病人员。

11.如何申请办理农村医疗救助? 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农村家庭成员在所在村(居)申请,公示无意异后报乡(镇)场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并填写《温宿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附相关医院诊断证明、报销凭证等,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救助对象交医疗机构后,便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12.农村医疗救助金多少怎么确定? 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各地的政策进行救助。根据新农合可支付部分以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对救助对象个人负担部分按比例实施救助。一年内一般重复救助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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