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2017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统筹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过去一年里,我们取得了哪些新成效,有哪些新亮点,未来还有哪些新举措、新思路?为此,记者专访了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温玉彪。
着力强化顶层设计
“过去一年,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温玉彪说。
2017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为建立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体系,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截至2017年底,全区有258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涉及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实现15个重点行业全覆盖。
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明确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内容、调整原则、调整依据、调整程序以及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之后,《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出台,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温玉彪说,制度建设已成为新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出台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及重要文件共计112个,为我区环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
2017年12月中旬,自治区环保厅、兵团环保局联合启动了为期约4个月的“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源联合专项执法工作,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和兵团各相关市(师)抽调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60人次,组成6个检查组,通过兵地联合、交叉执法、发挥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强对“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内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为不断改善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温玉彪说,去年以来,自治区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完善环境执法体系,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全区环境行政处罚立案2855件,处罚金额2.39亿元,适用新修订的《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610件。受理信访投诉7054件,到期办结率100%。
同时,自治区环保厅还在全疆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实现了14个地州市环保部门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三年全覆盖”。在推动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落实的同时,我区积极深入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了对11个地州市的环境保护督察和后督察,并督促南疆三地州开展了自查工作。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17年8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全疆各地州市、各单位各部门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对照检查,能够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新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管用的解决办法,着力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自治区各级党委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高度重视转办问题整改工作,严肃转办件查办和执纪问责。督察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区三十四批2905件转办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责令整改企业2182家,行政处罚548家,处罚金额合计6820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2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63人,问责1613人。
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将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根据建筑施工工地、道路及重点区域等不同污染源,分别提出不同的防治要求,有效解决城市扬尘污染治理问题……
温玉彪说,2018年,自治区环保厅将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开创新疆生态良好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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