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三十一批88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全部办结。
第三十一批88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4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8件、阿克苏地区7件、昌吉回族自治州5件,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各3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均为1件。另外,还有兵地共同办结3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类27件、噪声类21件、扬尘类18件、固废类17件、油烟类10件、水污染类8件、生态类7件和其他类4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三十一批2122件转办件已办结2121件,其中查证属实1885件,不属实236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588家,行政处罚452家,处罚金额合计4710.87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1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48人,问责8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