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宿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本机关制发、保存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涉及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公开时限。本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开方式。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办公室、图书馆信息查阅点进行公开查阅的形式公开。本机关还将采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每年参与编辑《温宿年鉴》的形式进行辅助公开。
3、公开流程。⑴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⑵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登记表;⑶查阅政府信息内容。
4、公开地点。本机关信息公开办公室位于温宿县是大街25号温宿县人民政府二楼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图尔贡·图尼亚孜,杨柳,联系电话0997-4538108。图书馆位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联系人茹先古丽·卡德尔,联系电话4534902、13325516206。
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1、公开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依公开目录,目录可在政府网站、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图书馆和档案局进行查阅。
2、公开流程。⑴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⑵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⑶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行政事业单位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因信息处理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15日内予以答复的,可以延长15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征求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权利人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5、不予受理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申请时不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的,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应将不予受理的情况登记保存,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6、公开收费。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信息检索、打印、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标准,依照自治区、地区的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按照县域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公民,由本人申请并提供证明,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7、公开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内容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有权要求本机关予以更正。本机关无权更正的,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8、公开地点。本机关信息公开办公室位于温宿县是大街25号温宿县人民政府二楼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图尔贡·图尼亚孜,杨柳,联系电话0997-4538108。图书馆位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楼,联系人茹先古丽·卡德尔,联系电话4534902、13325516206。档案局位于托乎拉路83号,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4531911、15109971869。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局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投诉。监察局电话4532667,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4538108。地址:温宿县西大街25号,邮政编码8431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本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