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5—2020年)
二O一五年十一月
温宿县国土资源局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矿产资源现状 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3
(三)矿产资源需求形势分析 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规划主要目标 8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1
(一)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 11
(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 14
(三)能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部署 17
(四)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勘查部署 17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保护 17
(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17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8
(三)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21
(四)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24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 2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5
(二)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 26
(三)地质遗迹保护 27
(四)煤田灭火治理 27
(五)矿区土地复垦 27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内外合作 28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8
(二)稳步推进面向周边国家的合作交流 28
七、重大工程 28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程 28
(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程 30
(三)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32
(四)矿山地质环境与防治工程 32
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设想 32
(一)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32
(二)加强调控,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34
(三)统筹安排,促进矿产开发合理布局与集约高效利用 35
(四)注重生态文明,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35
(五)扩大开放,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35
(六)注重科教兴矿,重视人才培养 36
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6
(一)矿业秩序整顿 36
(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 41
(三)完善规划体系 41
(四)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42
(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合作交流 42
(六)推进科技进步着力抓好重大工程组织实施 43
(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44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国家重视南疆发展及“丝路经济”战略构想为契机,抓住机遇,用好特殊政策,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32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5年。
《规划》是对温宿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特点与潜力
温宿县矿产资源丰富,具有煤、铀、石油及天然气等能源矿产、石灰岩等建筑材料及石膏、岩盐等化工原料矿产独具优势,其铁矿、铜矿等金属矿产较短缺等特点。世界三大巨型成矿域之一的古亚洲成矿域横跨温宿县,具有发现大型超大型矿床的条件。区内已查明的资源储量多数仅占预测资源量的很少比例,矿产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专栏1 温宿县矿产资源特点
资源优势突出 |
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31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产的16.9%,占新疆已发现138种矿产的21%,探明储量的矿产16种,上矿产储量表的矿产6种;重要非油气矿产29种,产地达98余处。优势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铀、石膏、石灰岩、岩盐等。已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82773.83万吨,铀3600吨,岩盐、石灰石地质储量巨大。 |
矿种齐全配套 |
能源矿种有石油、天然气、煤,黑色金属矿产有铁,有色金属矿产有铜、铅、锌,贵金属矿有金,非金属矿有岩盐、花岗岩、石膏、东陵玉、石灰岩、大理岩等。 |
优势矿种集中度高 |
煤矿、岩盐矿、铜矿主要集中分布在库拜盆地,煤矿主要分布在博孜墩矿区,铜矿及岩盐矿主要分布在塔拉克—盐水沟一带。 |
矿石质量好 |
煤矿煤质多为低硫、低磷、低灰份,且焦煤多。同时拥有一批优质石膏矿、岩盐矿及饰面花岗岩石材矿。 |
低品位呆矿多 |
全县低品位矿种、矿山多,由于其品位低,限于现在的开采技术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无法对这些矿山进行开发利用,如库拜盆地的多数砂岩型铜矿。 |
2.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现状
(1)地质矿产勘查
——基础地质调查:温宿县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低,1∶5万、1∶20万、1∶2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及化探调查工作覆盖面积明显低于新疆及全国平均水平。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完成可施工面积的6.5%,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完成可施工面积的71%,1∶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完成可施工面积的11.8%,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完成可施工面积的50.9%, 1∶10万—1∶100万航空磁测完成14569平方千米,1∶20万—1∶100万重力测量20平方千米。
——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全县勘查矿种为7种,勘查单位共计8家,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县共设置有效探矿权26 个,涉及勘查矿种7种。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014年,全县开发利用的矿种6种,共有矿山企业为38家,全县矿山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0794.7万元,占GDP的8%,其中煤炭年产矿石量59.55万吨,工业总产值17397万元,占全县矿业总产值的83.6%。
专栏2 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基本情况
分类 |
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km2) |
备注 |
基础地质调查 |
1∶20万区域地质调查 |
10161 |
占可施工面积的71% |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
929.11 |
占可施工面积的20.6% |
1∶20万化探 |
7423 |
占可施工面积的50.6% |
1∶5万化探 |
1730 |
占可施工面积的811.% |
1∶20万遥感解译 |
10162 |
占可施工面积的71% |
1∶5万遥感解译 |
929.11 |
占可施工面积的21% |
1∶10万—1∶100万航空磁测 |
14596 |
占可施工面积的95.08% |
1∶20万—1∶100万重力测量 |
20 |
占可施工面积的0.24% |
矿产勘查 |
煤炭 |
8.2亿吨 |
查明地质储量 |
铀 |
3600吨 |
查明地质储量 |
铁 |
39万吨 |
查明地质储量 |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查明了矿山开发破坏土地情况,部分被破坏的土地得到了恢复治理,使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废渣石压占和破坏的土地得到了有效治理。
专栏3 2014年温宿县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名称 |
完成情况 |
备注 |
固体矿产 |
156.68 万吨 |
产值20794.7万元 |
煤炭 |
59.55万吨 |
盐矿 |
2.13万吨 |
建筑用橄榄岩 |
0.96万立方米 |
石膏 |
3万吨 |
建筑用砂 |
33.6万立方米 |
砖瓦用粘土 |
57.44万立方米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无大中型矿山 |
|
采区回收率 |
煤炭54—82%;锰70—95%;矿盐85%;水泥用灰岩93—98%;砖瓦粘土90—100%。 |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部分得了有效治理 |
|
(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
“十二五”以来,温宿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全面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了矿产资源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1.地质矿产勘查成果丰硕,为温宿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供了资源保障。目前已查明煤炭资源量8.2亿吨。矿盐资源量4.6亿吨。其余如铁矿、铜矿等矿种也取得了较大突破,得到了一定的地质储量。
2.矿产勘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勘查投资趋于多元化,勘查单位全国化。2014年,勘查队伍多达8家,来自全国各地。
3.全县基础地质矿产调查工作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十五”以来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面积929.11平方千米、1∶5万化探调查面积1730平方千米、1∶20万遥感解译面积10162平方千米、1∶5万遥感解译面积929.11平方千米。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20010年,共生产固体矿石量为156.68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20794.7万元。以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初步建成了库—拜能源基地。煤炭资源开发与深加工规模化、产业化稳步推进,2014年,共产原煤59.55万吨,煤深加工规模不断扩大。其岩盐与石膏等优势矿种也以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另外花岗岩及大理石等石材的生产加工初具规模。
5.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取得成效,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平有所提高。规划管理力度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能力增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不断优化。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初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发展。规范和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趋于合理,矿山规模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初步进展。
6.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取得进展。在温宿县开展工作的8勘查单位,多数为区外单位。同时,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引进国内多家大企业。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 矿种勘查投入不均衡,温宿县主要的勘查资金和勘查工作投入在煤矿勘查上。由于库拜盆地煤矿成矿条件好,矿体规模大,走向稳定,勘查风险较小,且开发效益好,投资回报快,所以是风险勘探投资的热点。煤矿的勘探投资占到了全地区矿产投资总额的90%。而铜矿、铁矿、金矿、铅锌矿、岩盐矿、石灰岩矿等的勘查投资总体偏少,石膏矿、粘土矿等矿种的勘探投入几乎为零。
2. 勘查投入区域不均衡。在库拜盆地,分布着丰富的煤矿资源,另外有前景可观的砂岩型铜矿,加之该区域交通条件好,勘探难度小,综合开发条件好,所以在温宿县绝大多数的风险勘探资金投入在该区域。而天山山脉地区,由于海拔高,高差大,自然条件恶劣,加之交通条件极差,虽然有勘探潜力很大的铜矿、铁矿、铅锌矿、金矿分布,但风险勘探投入却严重不足,矿产勘查手段单一,多数矿区工作仅限于地表,很少采用地质、物探、化探、深部工程联合作战的方法,也直接导致了该区域的找矿成果迟迟不能突破。
3. 多数矿点勘查工作程度低,多数矿山勘查深度浅,不少矿山地质资料陈旧,部分矿产地目前仍然只有五、六十代的矿产普查资料或矿点检查报告资料。少数矿产地虽然后来又进行一些工作,仍然是以地表地质工作为主,工作效果较差。有些矿产地的研究深度不够,没有确切结论。多数矿山勘查深度浅,中深部的资源情况不清。
4. 基础地质矿产工作程度总体很低,已经完成的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面积仅占应测面积的6.5%,不到全疆完成百比值的25%。
5. 矿产资源秩序有待改善,部分矿权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设计标准,甚至存在个别“圈而不探”的现象。
6.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突出表现在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资源利用率低。众多的小矿山中,采掘工艺普遍落后,经营方式粗放,竞争无序,安全生产条件差,“三废”(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气)污染较为严重。煤矿资源是温宿县的优势资源,储量巨大,但是与储量相比,开采的矿山多数规模偏小,“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问题突出,开采方法、矿井设备和采掘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不高,矿山管理和经营水平较差,生产效率较低,或多或少存在安全隐患。
7.开采利用的矿产种类少,除煤矿外,多数开采的矿种开采量不大。不少矿种(如岩盐矿、铜矿、铁矿等)还没有得到有效开发。矿山开发过程中对矿产资源基本上没有综合利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矿床中的共生、伴生组份很少同时回收利用,资源浪费大。
8.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低。大部分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较差,多以出售原料和初级矿产品为主,科技含量低,深加工能力弱,共伴生矿产或不同品级的矿石没有进行综合回收,分类利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9.矿山开发建设依据不充分,除煤矿之外的多数矿山没有进行系统详尽的勘查工作,把本来不能作为建矿依据的矿产普查、矿点检查资料作为矿山建设的依据,开采工作往往带有盲目性,滥挖滥采现象严重。
10.对生态环境注意不够。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注意不够,废石乱堆乱放,矿坑废水未经处理即向河流排放。土法炼焦点大量排放废气,造成大气污染、河水污染。
(三)矿产资源需求形势分析
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全国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总体不足。“十三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将快速推进,矿产资源市场需求强劲,重要矿产消费增长快于生产增长。全国矿产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少、禀赋差,大宗、支柱性矿产不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资源国情,决定了矿产资源大量快速消耗态势短期内难以逆转,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将超过35亿吨;石油5亿吨;铁矿石13亿吨;精炼铜730-760万吨;铝1300-1400万吨。如不加强勘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届时在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种为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上升到60%,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在40%左右,铜和钾的对外依存度仍将保持在70%左右;需要锰矿石935万吨。
随着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深入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新疆作为全国重要的资源战略基地和矿产品加工供应基地,担负着缓解国家资源紧缺的重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考察新疆的重要讲话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南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工作,实现南疆重大找矿突破,以资源优势促进南疆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对矿产品的需求仍将保持强劲增长特征。
温宿县是阿克苏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同时也是新疆的资源大县,是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快速发展的重要载体。国务院32号文指出:加快塔里木油气田资源勘探步伐,扩大开采规模,到2020年将其建成全国大型油气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南疆石化基地建设,尽快让其形成全国重要的石化产业集群;库拜煤田是全疆四大重点煤田之一,要结合煤电煤化工等产业发展,稳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积极推进库拜煤田煤层气勘探开发,实现煤炭勘探开发、加工转化和煤层气产业的有序发展,此外温宿县也含有丰富的铀矿资源。除了能源矿产外,温宿县还在部分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如岩盐、石膏、铜、铁、石灰岩等。结合《新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新疆阿克苏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年)》,建设一批国家急需的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加工基地。温宿县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特色,正在积极推进加工基地的建设。随着阿克苏地区及温宿县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温宿县的交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其矿业经济发展将更加紧密地融入全国经济,综上,在“十三五”期间,温宿县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仍十分巨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抓住国家支持新疆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步伐,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满足国家战略矿产资源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跨越式发展,把温宿县建设成为阿克苏地区重要的煤电煤化工基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强化地质勘查。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满足国家战略矿产资源需求为导向,以勘探大型、超大型矿床为重点,加大地质勘查力度,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争取在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上有新的突破。加强与地质勘查科研、生产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推进全县地质矿产研究和勘查。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新机制。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秩序,增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强对重点矿产资源(比如煤矿)勘查的宏观调控能力。各级政府及职能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矿产资源法》及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施政,推进地区矿业勘查工作。
2.优化配置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从实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按照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利用、注重保护的要求,依据矿产资源特点,发挥优势,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积极推进能源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自治区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延长矿业深加工产业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3.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协调发展。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实施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力度,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使全县矿业逐步向“绿色矿业”方向发展。
4.依靠科技创新,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保障长远发展,加快地质勘查工作现代化步伐。突出以中亚造山带为重点的地质找矿理论研究,大力推广地质勘查新技术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地质科技和矿业开发创新体系,推动科研与勘查开发的有机结合,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勘查开发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加强高新技术的应用,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科技水平。
5.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合作交流,构筑开放新格局。坚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勘查开发温宿县的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大规模发展。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大矿产资源领域对外开放,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探索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的多种方式,加强与中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6.加强资源管理,建立共同责任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企业投资的思路,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管理、有偿使用、矿山地质环境补偿等制度和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机制,促进勘查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总量调控,统筹规划,完善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水平。
(三)规划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矿业开发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布局更趋合理,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建设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形成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形成具一定规模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开采加工基地。大力推进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利用,建立煤层气示范基地。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程度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不断完善。
2.2015—2020年规划目标
(1)地质矿产调查与矿产勘查规划目标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在重要经济区、重点成矿区带和存在重大地质找矿问题的区域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地球化学测量工作,将全县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地球化学测量的面积累计占到可施工面积的35%。加强重点成矿区带地球物理勘查工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和缺水地区评价新的水源地。
——矿产勘查获得重大突破。在重点成矿区带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后备勘查开发基地,引导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新发现或评价中大型重要矿产地1处。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目标
合理调配矿产资源供给数量,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加快优势和特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总量增长相适应。建设1座百万吨/年生产规模的大型矿山。矿山矿产资源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50%。
专栏4 温宿县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主要指标
工作(矿种)名称 |
单位 |
目标部署工作量 |
指标 属性 |
2015—2020年 |
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
平方千米 |
2000 |
约束性 |
区域地球物理勘查 |
1∶5万航空磁测 |
平方千米 |
4000 |
约束性 |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 |
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
平方千米 |
4000 |
约束性 |
1∶20万区域化探 |
平方千米 |
4000 |
约束性 |
区域遥感地质解译 |
1∶5万遥感地质解译 |
平方千米 |
2000 |
约束性 |
矿产资源勘查 |
煤炭 |
(333+334)亿吨 |
5 |
预期性 |
煤层气 |
(333+334)亿立方米 |
40 |
预期性 |
铜 |
(333+334)万吨 |
5 |
预期性 |
铁(矿石量) |
(333+334)万吨 |
100 |
预期性 |
金 |
(333+334)吨 |
4 |
预期性 |
铅锌 |
(333+334)万吨 |
5 |
预期性 |
岩盐 |
(333+334)亿吨 |
15 |
预期性 |
钾盐(折算为KCl) |
(333+334)万吨 |
10 |
预期性 |
石灰岩(矿石量) |
(333+334)亿吨 |
2 |
预期性 |
⑶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目标
到2020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和复垦,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35%和30%。到2025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
专栏5 温宿县主要矿产矿石量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序号 |
矿种 |
单位 |
规划期内总量调控目标 |
属性 |
2010年 |
2016年 |
2020年 |
1 |
煤炭 |
万吨 |
59.55 |
450 |
|
预期性 |
2 |
铀 |
吨 |
0 |
500 |
700 |
预期性 |
3 |
铜 |
万吨 |
0 |
0.3 |
0.6 |
预期性 |
4 |
铅 |
万吨 |
0 |
1 |
1.5 |
预期性 |
5 |
锌 |
万吨 |
0 |
1 |
1.5 |
预期性 |
6 |
岩盐 |
万吨 |
2.13 |
150 |
200 |
预期性 |
7 |
水泥用石灰岩 |
万吨 |
0 |
50 |
100 |
预期性 |
8 |
化工用石灰岩 |
万吨 |
0 |
70 |
130 |
预期性 |
9 |
水泥配料用页岩 |
万吨 |
0 |
1 |
3 |
预期性 |
10 |
水泥配料用粘土 |
万吨 |
0 |
1 |
2 |
预期性 |
11 |
水泥配料用泥岩 |
万吨 |
0 |
3 |
5 |
预期性 |
12 |
白云岩 |
万吨 |
0 |
5 |
8 |
预期性 |
13 |
建筑用花岗岩 |
万立方米 |
0.4 |
2 |
4 |
预期性 |
14 |
饰面用花岗岩 |
万立方米 |
0 |
1 |
1.5 |
预期性 |
15 |
饰面用大理岩 |
万立方米 |
0 |
1 |
1.5 |
预期性 |
3.“358”项目目标
积极执行并配合自治区确定的“358”项目规划,加快推进重点成矿区带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矿产地质调查,加大矿产勘查力度,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并争取在温宿县多部署项目。
4.2020年展望
基础地质工作以覆盖重要成矿区带为主,能源矿产资源勘查以库——拜盆地为主,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重点对象为2015年——2020年新发现有远景的矿产地进行普查评价。完善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体运行机制。形成矿业规模化、节约集约开采、深加工一体化体系。循环经济体系初步建成。重点地区矿山环境得到治理,绿色矿业成为矿业开发的主流。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根据自治区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塔里木盆地和天山成矿带是“十二五”期间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的重点。“十三五”期间应持续加强对其进行勘查工作,以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和重要成矿区带矿产勘查为重点,主攻国内急缺矿种勘查(铜、钾、铁等),优化保障性矿种勘查(铅、锌、铝等),掌控优势矿种勘查(煤、岩盐、石灰岩),实现整装勘查和形成大型资源基地的目标。
(一)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
1.基础地质调查
⑴ 区域地质调查
加快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步伐,实现全县西南天山重要成矿区带全覆盖。开展区域地质填图与成矿地质条件调查研究,为矿产勘查提供基础地质数据、地质矿产背景和地质环境资料。在重要经济区及城市密集带,加强区域环境地质综合调查,开展地区区域地质环境区划和综合评价。项目规划详见专栏6。
⑵ 区域地球物理勘查
在西南天山重点成矿区带,开展航空磁测和区域重力测量工作,圈定异常,为成矿地质条件研究、找矿靶区优选、矿产地质工作部署提供资料。项目规划详见专栏6。
⑶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
在西南天山地区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不断更新1∶20万化探数据。部署重点在西南天山重要成矿区带。开展重点地区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推进重要农业经济区、粮食主产区、畜牧草原区调查工作,查明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背景,建立区域农牧业地球化学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部署重点在天山南坡的绿洲带,项目规划详见专栏4。
专栏6 温宿县基础地质调查主要部署区域
工作名称 |
主要部署区域 |
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
重点成矿区带:温宿县库瓦特金、铜成矿带,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带,铁米尔苏铁成矿预测区。 |
区域地球物理勘查 |
1∶5万航空磁测: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带。铁米尔苏铁成矿预测区。 |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 |
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温宿县库瓦特金、铜成矿带,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带,铁米尔苏铁成矿预测区。 |
1∶5万重点成矿区带区域遥感地质调查 |
重点成矿区带:温宿县库瓦特金、铜成矿带,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带,铁米尔苏铁成矿预测区。 |
1∶5万—1∶1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
博孜墩煤矿区 |
1∶5万SPOT5地质环境遥感调查和1∶5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 |
塔里木盆地北缘重要石油、天然气、煤炭能源基地。 |
⑷ 区域遥感地质解译
主要配合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在重点成矿区带开展1∶5万遥感地质解译和蚀变信息提取工作。
2.重点靶区矿产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
加强重点靶区矿产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对重要矿产资源远景区进行整体评价,提供一批有一定找矿远景的靶区,为普查评价提供依据。项目规划详见专栏7。
专栏7温宿县重点靶区矿产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部署
部署时期(年) |
重要成矿区域 |
重点调查靶区和潜力区 |
近期部署 (2015—2017年) |
东阿赖——哈尔克地区 |
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潜力区 |
天山南麓山前坳陷 |
塔拉克—盐水沟岩盐、石膏、铜成矿潜力区 |
中期部署 (2017—2019年) |
东阿赖——哈尔克地区 |
库瓦特金、铜成矿潜力区 |
3.水文地质调查
开展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主要经济区和缺水城镇及矿区1∶5万—1∶1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在博孜墩煤矿区开展1∶5万—1∶1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为该基地的煤电煤化工规划及建设服务。
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区带、重要矿业基地或规划矿区开展1∶5万SPOT5地质环境遥感调查和1∶5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
4.综合研究
开展矿产资源潜力预测、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开展全县重要矿集区矿产预测、靶区优选以及评价技术方法研究。
(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矿种分类
鼓励勘查矿种: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油砂、油页岩、铁、锰、钛、铜、铅、锌、镍、稀有金属、金、银、铂、钯、钾盐、特色石材、膨润土、红柱石、蛭石、磷、菱镁矿等。
限制勘查矿种:钨、锡、钼、锑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控制经营的矿种,总量限制的非市场紧缺矿种等。
禁止勘查矿种:灰份大于40%和含硫大于3%的煤、砂金、砂铁等。
2.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和重点勘查区
(1)重点调查评价区
将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成矿条件有利、有资源潜力的区域作为重点调查评价区,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力度,圈定新的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能源矿产重点调查评价区:以库拜煤田为重点,开展煤炭资源调查评价,快速摸清煤炭资源家底。项目规划见专栏8。重点对温宿县博孜墩煤田开展重点调查评价工作。同时,依托新一轮油气资源普查,重点在塔里木盆地开展油砂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查清资源状况。在塔里木盆地北缘开展油页岩资源调查与潜力评价的基础上,开展油页岩资源勘查工作,评价油页岩资源潜力,推动油页岩开发利用。
金属矿产重点调查评价区:根据温宿县的金属矿产资源赋存特色,近期优先在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潜力区、塔拉克—盐水沟岩盐成矿潜力区开展重点调查评价工作;工作中期——展望期在库瓦特金、铜成矿潜力区开展重点调查评价工作。项目规划详见专栏8。尽快形成一批中型——大型找矿远景的勘查基地。
(2)重点勘查区
在重点成矿区带、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地区圈定重点勘查区,推进整装勘查。
能源矿产重点勘查区:煤、煤层气勘查以库拜煤田为重点,主要在博孜墩煤矿区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地区开展重点勘查,摸清家底,扩大储量。铀矿勘查继续推进萨瓦甫齐铀矿勘查。详见专栏8。
属矿产重点勘查区:根据全地区的金属矿产资源赋存特色和勘查现状,以东阿赖——哈尔克成矿带、天山南麓山前坳陷成矿带具有远景的矿产地为重点,整装勘查,重点突破,尽快形成一批可供开发的中——大型资源基地。近期争取在温宿县塔拉克铜矿分布区、温宿县铁米尔苏一带铁矿分布区取得突破。详见专栏8。
重要非金属矿产重点勘查区:可以对温宿县台兰河上游一带的大理岩、库——拜盆地北部的钾盐进行勘查。详见专栏8。
3.勘查规划区
鼓励勘查区: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紧缺矿种潜力区。
限制勘查区:国家和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禁止勘查区:国家和自治区重要人文历史古迹保护区,国家和自治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油气管线等线型工程沿线,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所在区域,军事管理区,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除公益性地质工作外,已有的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要逐步有序退出。
专栏8温宿县重要矿产勘查部署
矿种 |
工作部署 |
找矿类型 |
2015—2020年 |
2020—2025年 |
煤,煤层气 |
主要在博孜墩煤矿集区内的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地区开展重点勘查。 |
|
油页岩 |
油页岩调查评价:对塔里木盆地北缘油页岩资源开展调查评价工作。 |
|
铀矿 |
推进萨瓦甫齐铀矿勘查。 |
砂岩型铀矿 |
金属 矿产 |
铜矿 |
对塔拉克一带铜矿开展勘查工作。 |
砂岩型铜矿 |
铁 |
重点对铁米尔苏一带的铁矿开展勘查工作。 |
重点对新确定的铁矿靶区开展勘查工作。 |
沉积型铁矿 |
金 |
重点在基础地质工作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台兰河以东金成矿区内新上确定的找矿靶区开展勘查评价工作。 |
斑岩型铜矿、穆龙套型金矿 |
非金属矿产 |
钾盐 |
重点对盐水沟一带的钾盐进行勘查部署。 |
|
饰面 石材 |
重点对温宿县英俄买来一带花岗岩饰面石材进行勘查部署。 |
|
专栏9温宿县风景名胜、历史古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
分 类 |
保 护 区 |
自然保护区 |
托木尔峰自然保护区 |
地质公园 |
温宿县地质公园 |
4.勘查规划区块和探矿权投放数量
(1)勘查规划区块
结合阿克苏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本次规划温宿县拟投放探矿权数量为43个。其中一类矿产18个,二类矿产20个,煤矿区块5个,拟投放探矿权总面积675km2。
(2)探矿权投放数量
新立探矿权投放数量每年控制在8个左右,探矿权保持在50个以内,其中新立煤矿探矿权控制在2个左右,金属矿、非金属矿探矿权控制在6个左右。
5.勘查准入条件
新申请的探矿权必须符合《规划》及《阿克苏地区矿权设置方案》要求,资金保证与勘查规模相匹配,勘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勘查资质、合理的勘查方案和良好的信誉。探矿权人未履行法定义务,存在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经责令整改而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实行强制退出机制,并取消其获取新探矿权的资格。
(三)能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部署
以库拜煤田为重点,发现和评价一批新的煤炭资源富集区,以塔里木盆地周边为调查重点,推动非常规能源矿产的评价与勘查。
(四)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勘查部署
以全国、自治区、地区急缺的重要矿产资源和部分优势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加强对重要成矿区带重点勘查区、矿山深部及外围矿产资源勘查。
1、金属矿产勘查
结合主攻矿床类型合理部署金属矿产勘查,加快找矿重大突破。
2、重要非金属矿产勘查
着重安排部署钾盐、饰面石材等优势矿种勘查工作。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保护
(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指标
坚坚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原则,鼓励开采国内、区内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矿产。2020年煤炭资源开采总量力争达到200万吨。重点增加岩盐、石膏、水泥用灰岩产量,年均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对区内具有优势的矿产,比如铀矿,在详实勘查和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规模开发。对具有较大优势但还没有得到有效开发的矿种,比如岩盐、石膏等,要对其进行有效开发,形成一定的产能规模。保持特色非金属产量稳中有升。
2.规划矿种的选择及分类标准
鼓励开采矿种: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铀、铁、铬、铜、镍、铅、锌、金、稀有金属、钾盐、岩盐、磷、钠硝石、石灰石、硫铁矿、磷、膨润土、饰面石材等。
限制开采矿种:严重供过于求的矿种以及下游产业产能过剩、耗能大、污染重的矿产,钨、锡、钼、锑、稀土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限制富煤地区煤炭小规模开采。
禁止开采矿种:灰份大于40%和含硫大于3%的煤,其他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矿种。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依托温宿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对全县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优化布局。
(1)煤炭
实行适度战略储备,坚持有序开采。走“煤—电—煤化工”一体化道路,加快全县中小型煤矿的整合和改造,提高产业集约度、技术更新能力和资源利用率。加速推进库—拜煤电、煤焦化、煤化工基地建设。焦煤是库拜煤田特有的煤炭资源,只能用于煤焦之用,严禁用焦煤替代动力煤。
(2)金属矿产
按照“分散采矿、分片选矿、集中冶炼”的方针,对开采矿山进行资源整合,整顿“散、小、弱”选冶方式,统一规划规模冶炼企业、建设金属矿产开采及加工基地。根据《阿克苏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结合温宿县矿产资源分布特色,规划温宿—拜城有色金属矿开采与选冶加工基地:主要针对库—拜盆地的砂岩型铜矿进行开采与选冶加工,同时包括温宿县的其他类型的铜矿及其他有色金属矿种,如铅、锌、锑等。
(3)非金属矿产
选择位于交通沿线、储量大、质量优的非金属矿床进行规模开采,深度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建设一批特色非金属深加工基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温宿县的非金属矿产优势,如石灰岩、岩盐、石膏、大理岩、白云岩、饰面花岗岩。主要是建立温宿县大理岩饰面石材基地、温宿县—拜城县岩盐基地。
2.开采规划区
重点开采区:包括塔里木盆地油气田、库—拜煤电煤化工基地、大中型金属矿产集中分布区、优势非金属矿集中分布区。重点开采区要统筹规划、整装开发,资源配置上向利用效率高、技术选进的大型、特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开采规模与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对影响统一规划开采的矿山,要依法进行整合,优化矿山布局和企业结构,引导资源向大型、特大型矿山企业集中,形成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详见专栏10。
鼓励开采区: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后续加工产业的紧缺矿种分布区域。矿产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经济效益高,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开发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鼓励开采区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快矿业发展,提高市场急需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限制开采区:军事管理区边缘缓冲区,国家和自治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和自治区重要人文历史古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对限制开采区要坚持资源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提高区内矿山企业采选技术准入条件,坚持科学规划论证,严格控制采矿权设置总量和开采规模。
禁止开采区: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历史遗迹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核心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油气管线等线型工程沿线,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所在区域,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严禁在禁止开采区开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采活动,已有开采活动逐步有序退出,及时复垦被破坏的土地。
3.开采规划区块
对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已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划分开采规划区块,对采矿权设置不合理区域进行整合。
4.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和采矿权投放数量
本着开采规模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一个矿床一般只划分一个开采区块,只设一个开发主体、一个采矿权。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对国家重点矿区、矿山需整合区域和待开发区域,优先划分开采规划区块。
以2014年矿产资源矿产地为依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县共设采矿权38个,其中煤矿采矿权9个。预期投放采矿权年增2个,至2015年,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调整规模结构,逐步调减采矿权数量,设署采矿权48个,其中煤炭采矿权探制在12个,黑色金属采矿权控制在2个,有色金属矿2个,贵金属稀有金属1个,非金属31个。2016—2020年,保持采矿权数量稳中有降。
专栏10温宿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规划区
矿种类型 |
重点开采区 |
石油、天然气 |
塔里木盆地。 |
煤炭 |
博孜墩煤田。 |
金属矿 |
温宿—拜城铜矿及其他有色金属矿 |
非金属矿 |
温宿县大理岩饰面石材基地、温宿县——拜城县岩盐基地。 |
5.矿业经济区
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效益、加强合作、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原则和自治区经济发展总体部署,结合矿产资源区域分布、开发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保持勘查规划与开发规划区相协调,规划矿业经济区如专栏11。
专栏11 温宿县矿业经济规划表
序号 |
矿业 经济区 |
级别 |
面积(km2) |
主要依托资源 |
发展方向 |
博孜墩煤田能源矿业经济区 |
温宿县 |
地区级 |
700 |
温宿县博孜墩煤矿、破城子煤矿,小台兰煤矿等 |
利用该区丰富煤炭资源,建设地区级能源基地,保障地区能源供应。 |
(三)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矿山开发结构
推进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开采,至2020年,大、中、小型矿山数年均提高5-6%。
至2020年底,煤矿矿山整合到8个左右。金属矿山数量有所增加。逐步禁止砖瓦粘土矿的开采,建筑用砂矿山大幅度减少。
2.矿山企业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方向
(1)能源矿产
改变煤炭单一用途,延伸煤炭多功能利用。推进煤炭开发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尽快形成煤电一体化、煤液化、煤焦化、煤化工等多产业融合发展的联动体系,开发应用煤制油、合成二甲醚技术,稳步推进煤化工试点项目。积极推进阿克苏地区库车县自治区级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并大力发展煤化工下游产品的加工厂。通过一系列规划建设,根本改变煤炭的采选冶结构。
(2)金属矿产
挖掘黑色金属矿山潜力,提高采选冶技术水平,限制原矿直销,推动矿山采选一体化。调整有色和稀有金属矿产品结构,向超细、超微、超薄高端产品发展。
(3)非金属矿产
适应自治区工业结构调整与优化要求,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发展非金属矿产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产品研发,降低初级产品供应量。以绿色建材类、水泥用非金属矿产的深、精、细加工为龙头,带动非金属矿的开发与深加工。通过技术进步,建设一批水泥干法旋窑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保证基础建设和国家重大项目的需要。加强白云岩、花岗岩、大理岩的深加工,开发出技术含量高的非金属产品。
专栏12 温宿县主要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
矿产名称 |
最低开采规模 |
大型矿山 |
中型矿山 |
小型矿山 |
矿山占 用储量 |
规模 |
矿山占 用储量 |
规模 |
矿山占 用储量 |
规模 |
1 |
煤 |
≥20000 |
120 |
≥5000 |
45 |
≥2500 |
30 |
2 |
铁(地下/露天) |
≥5000 |
100/ 200 |
≥2000 |
30/60 |
<500 |
5/5 |
3 |
锰 |
≥1000 |
10 |
≥200 |
5 |
<200 |
2 |
4 |
钒 |
≥5000 |
100 |
≥1000 |
30 |
<1000 |
3 |
5 |
铜 |
≥5000 |
100 |
≥1000 |
30 |
<1000 |
3 |
6 |
铅、锌 |
≥5000 |
100 |
≥500 |
30 |
<500 |
3 |
7 |
铝土 |
≥1000 |
10 |
≥200 |
5 |
<200 |
2 |
8 |
石灰岩 |
≥5000 |
100 |
≥2000 |
50 |
<2000 |
30 |
9 |
水泥用混合玄武岩 |
≥5000 |
100 |
≥500 |
50 |
<500 |
20 |
10 |
饰面石材 |
≥1000 |
1.0 |
≥200 |
0.5 |
<200 |
0.3 |
注:饰面石材储量单位为:万立方米,规模单位为:万立方米/年;其他矿产储量单位为:矿石万吨,规模单位为:万吨/年。
3.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为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匹配,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根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及全地区自身资源条件,市场需求状况和经济效益,结合矿山企业经济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条件,综合考虑矿业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确定规划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矿山最低开采经济规模按矿山企业占有资源储量或矿区资源储量的多少分大、中、小型矿山,分别限定最低矿山开采规模,详见专栏12。对已取得采矿证而开采规模又与矿区储量规模显著不协调,即达不到本规划限定的最低经济开采规模的矿山,要限期整改、联合,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
4.新建矿山企业准入管理
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地区及温宿县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尾矿综合利用等指标达到国家有关矿山企业准入条件。新建矿山探明占用资源量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备案手续,在其划定矿区范围内进行资源储量登记。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专栏12),矿山占有矿石资源储量与矿山开采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采矿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矿山要分别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由自治区审批的矿山要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足额缴存保证金。
(四)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1.矿业循环经济发展
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和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加大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及水资源回收再利用,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2.主要矿种及其伴生矿种的开发利用方向
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对煤炭伴生的粘土矿、黄铁矿,黑色金属伴生的硫、钛、钒,有色金属伴生的硫、钴、金、银、铂、钯、钌、铑、硒、碲,稀有金属伴生的铍、铯、铷、云母、长石、石英等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和综合开发,鼓励煤矿瓦斯的综合治理和综合利用。
3.主要矿种的“三率”和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标
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行业规定指标,大、中、小型煤矿采区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到2020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提高3—5%。
4.低品位、难选冶资源和尾矿、尾渣等利用方向
对温宿县共伴生、低品位、难选冶矿较多的特点,以地质勘查项目为依托,选择温宿县塔拉克铜矿(低品位、难选冶)开展综合评价,为综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积极鼓劲开展尾矿、尾渣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矿、尾渣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矿山环境影响区域评价和划分
综合考虑矿山规模、矿山分布特点、不同矿种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结合阿克苏地区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成矿条件,根据定性和定量评估的结果,划分出1个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1个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1个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详见专栏13。
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博孜墩煤矿矿集区,与成矿带有较好的一致性,由于多为地下开采,采空区及地面塌陷灾害分布较广,废渣石、废水排放量较大,且破坏原始地表形态,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以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原料非金属矿山为主,总体上矿山规模以小型为主,矿山开采废渣石排放量大,大量占用和破坏土地。
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大部分以建材用非金属矿为主,个别地段有金属矿山,但分布范围有限,矿山规模较小,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一般。
专栏13 温宿县环境影响区划分况表
分 类 |
重点环境影响区情况 |
严重区 |
博孜墩煤矿矿集区 |
较严重区 |
塔拉克一带铜矿、石膏、岩盐开采区 |
一般区 |
温宿县石材及石灰岩开采区、天山山前盆地岩盐石膏砂石料采矿区。 |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署
将温宿县博孜墩煤矿矿集区及温宿县塔拉克一带铜矿、石膏、岩盐开采区作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将国家和自治区重要人文历史古迹保护区,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托木尔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温宿县天山大峡谷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工程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交通干道两侧一定范围内已有矿产开发活动的区域作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区。
2015—2020年,对温宿县博孜墩煤矿矿集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的到位。
3.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
到2020年,建立自治区、地区、县(市)、矿山四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动态监测体系,制定和完善监测制度,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其资金由地、县政府及矿山企业提供。
(二)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
到2020年,完成博孜墩煤矿矿集区地质灾害勘查,建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点。完成1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勘查;在地质灾害专项勘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大隐患点进行治理。其资金由地、县政府及矿山企业提供。
(三)地质遗迹保护
开展重要地质遗迹调查,积极创建国家地质公园和自治区级地质公园。目前,温宿县大峡谷已成功申报国家级地质公园,要根据地质公园规划积极开展园区建设,完善对地质公园的保护措施。
(四)煤田灭火治理
重点针对博孜墩煤矿区,进行煤田火烧区的调查,火烧区的存在,不仅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还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还会影响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矿区的开发。
在2020年前,完成重点火区的治理任务;2025年前,完成一般火区的治理任务。
(五)矿区土地复垦
1.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矿区土地复垦相关规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矿山没有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或方案未通过评审的,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已建和在建矿山没有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要补充土地复垦方案,否则年检不予通过。
2.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所有矿山都必须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足额缴存保证金。开展矿山废弃土地调查和评价工作,摸清土地复垦潜力。建立土地复垦监测体系,加强对复垦土地的权属管理和利用管理,加大对历史遗留废弃地的投资力度,积极推行“谁投资、谁受益”,积极建立以政府资金引导的土地复垦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建立激励机制。
3.加强对被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以及废弃土地的调查评价和监管。制定矿山土地复垦规划和计划,做到土地复垦与开采工艺相结合,生产建设统一计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矿山年检重要内容。坚持因地制谊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实现矿山土地可持续利用。
专栏14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构成
动态监测 体系构成 |
具体内容 |
规划部署 |
监测队伍 |
以地区、县(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矿山企业参加。 |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得到有效监探。 |
监测制度 |
科学完善的矿山环境监测工作细则。 |
规范矿山环境动态监测工作。 |
技术支撑 |
卫星遥感技术 |
矿山环境区域性变化动态得到监控 |
信息系统 |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
为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 |
重点监测区 |
博孜墩煤矿矿集区、塔拉克一带铜矿、石膏、岩盐开采区 |
2012年逐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监测体系的建立工作,2015年初步建成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动态监测体系。 |
监测示范区 |
博孜墩煤矿矿集区 |
为建立全地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监测体系起到示范作用。 |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内外合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步伐,建立公益性地质成果资料共享平台,积极推进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运行机制,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和地勘单位参与温宿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积极推进全地区的基础地质研究和矿产综合研究,大幅提高区内的地质矿产研究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国内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来我区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综合研究,到2020年,每年引进国内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2家。
(二)稳步推进面向周边国家的合作交流
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安全有效、互利共赢的原则,参与周边国家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和矿业开发合作,合作重点是油气、铁、铜、铝土矿、磷矿、钾盐等国民经济建设急需矿种。温宿县与邻国吉尔吉斯斯坦同属天山成矿带,其成矿条件与成矿规律有许多相似性,可以互相对比。从目前探明的矿产资源来看,资源也有互补性。
合作交流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积极支持温宿县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勘查开发工作。
七、重大工程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程
1.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调查
采用地质测量、化探普查、地质找矿、遥感地质解译、遥感蚀变信息提取、矿点检查等综合方法,在成矿有利地区开展工作,择优进行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寻找新的矿产基地,评价找矿潜力区和成矿远景区。
2.重点靶区矿产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
开展重点靶区矿产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科学筛选找矿靶区,确保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稳步推进。共规划项目3个,调查面积1642平方千米。
3.区域水文地质和地质环境调查
2015年——2020年,规划在博孜墩煤矿区开展1∶5万—1∶1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详见专栏15。
2015年——2020年,规划在温宿县塔里木北缘重要石油、天然气、煤炭能源基地开展1∶5万SPOT5地质环境遥感调查和1∶5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
专栏15 温宿县基础地质调查工程一览表
工作内容 |
2015-2020年 |
2020—2025年展望 |
项目数 (个) |
总面积 (km2) |
项目数 (个) |
总面积 (km2) |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
2 |
2000 |
3 |
3000 |
1∶20万区域化探测量 |
1 |
5000 |
1 |
3000 |
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 |
1 |
3000 |
1 |
3000 |
1∶5万航磁测量 |
1 |
5000 |
|
|
1∶5万水文地质调查 |
1 |
2000 |
|
|
1∶10万水文地质调查 |
1 |
3000 |
|
|
1∶5万SPOT地质环境遥感调查 |
1 |
3000 |
1 |
3000 |
1∶10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 |
1 |
2000 |
1 |
2000 |
重点靶区矿产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 |
东阿赖——哈尔克地区 |
1 |
500 |
1 |
1000 |
天山南麓山前坳陷 |
1 |
500 |
2 |
1000 |
4.综合研究
(1)矿产资源潜力预测和资源储量利用调查
——矿产资源潜力预测:在全面总结和分析已有地质勘查成果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应用现代矿产资源预测评价理论和方法,开展温宿县的煤、铜、金等矿产的资源潜力预测,为勘查部署提供决策依据。2015—2020年,开展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成矿潜力区、库瓦特金、铜成矿潜力区资源潜力预测工作
——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2014—2015年,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主要针对温宿县的煤、岩盐、石膏、石灰岩、铜等重要矿产。
——矿业权实地核查:对温宿县所有采矿权现状进行实地核查,对温宿县的煤炭和其他矿种(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达到详查以上(包括详查)勘查程度的探矿权开展实地核查。
(2)重要成矿区带综合研究
2015—2020年,对温宿县主要成矿区带开展重要矿种资源潜力预测,以东阿赖——哈尔克锰、铁、铜、金、锑、铝、镍、稀有金属成矿带、天山南麓山前坳陷石油、天然气、煤、岩盐、铜成矿带为研究重点,开展重要矿集区预测、靶区优选与评价技术方法集成,预测全县优势矿种及国家紧缺矿种资源,圈定和评价找矿靶区,提交一批矿产勘查评价基地。
(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程
1.能源矿产勘查
采用地质草测、槽探和钻探等方法手段,对全县的煤炭、煤层气、油页岩、油砂、铀矿等开展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部署钻探10万米。
2.金属矿产勘查
采用地质测量、物化探、槽探、浅井、钻探、硐探等方法手段,规划部署各类预查、普查、详查项目共42个。其中,预查——普查项目30个,详查项目12个。安排部署钻探15万米,硐探0.6万米,预计提交资源量(333+334):铜5万吨,铁矿石量100万吨,金4吨。
3.非金属矿产勘查
采用地质测量、槽探、钻探、浅井等方法手段,对温宿县石材、岩盐、钾盐等非金属开展勘查,规划预查、普查、详查项目3个,部署钻探1万米。
4.矿山接续资源补充勘查
采用钻探等方法手段,对现在的资源枯竭矿山或需要储备资源储量的矿山开展勘查,规划勘查项目2个,部署钻探1万米。
专栏16 温宿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矿种 |
2015—2020年项目安排(个) |
预期资源量 |
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 |
1 |
煤层气40亿立方米 |
煤炭资源勘查 |
10 |
5亿吨 |
重要金属矿产勘查 |
温宿县塔拉克一带的砂岩型铜矿 |
5 |
5万吨 |
温宿县库瓦特一带金、铜矿 |
10 |
铜5万吨,金2吨 |
台兰河以东金及多金属矿 |
8 |
金2吨 |
铁米尔苏一带铁矿 |
3 |
100万吨 |
非金属勘查 |
温宿县库车凹陷以北一带的钾盐 |
2 |
氯化钾10万吨 |
温宿县的饰面石材 |
1 |
10万立方米 |
矿山接续资源补充勘查 |
2 |
煤1000万吨 |
(四)矿山地质环境与防治工程
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到2020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分别达到25%和35%,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25%和30%以上。到2025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
对因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矿山密集区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恢复。将温宿县博孜墩一带煤炭矿集区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重点。
2.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
在规划期内,建成温宿县博孜墩一带煤炭矿集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点。在地质灾害专项勘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大隐患点进行治理。
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设想
(一)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以能源和急缺的重要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兼顾部分优势非金属矿产,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明晰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内涵、统筹规划,加大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
1.突出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⑴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加强能源矿产勘查开发的要求,将能源矿产地质调查作为地调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的重中之重,在今后6年中,努力实现我国陆域能源矿产地质调查重大突破。由此,利用现在好的政策,应加大煤层气、油页岩勘查开发,力争1处国家级煤层气、油页岩示范基地。
⑵ 根据中国地调局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计划,夯实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中找矿目标所需要的地质基础;直接支撑服务南疆地州矿产勘查开发,为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促进扶贫开发、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重要贡献。由此,应坚持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定位,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为地区提供基础性资料。
⑶ 全面正确评价一个矿床往往不是通过一次两次就能完成,而通常要有一个反复实践认识,逐步深入,不断提高的过程。所以说,在老矿区及其附近或在已知成矿区(带)范围内开展就矿找矿工作,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论和找矿哲学认识论的。温宿县有多处老矿山正开发利用,老矿区在采选能力、交通水电等生产生活设施都有一定基础,再次找矿成本相对较低。可建议矿山企业进一步开展以矿找矿措施,增加资源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2.加强商业性矿产勘查
充分利用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加大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尽快获得可供开发的资源储量。
鼓励企业在具有资源潜力的地区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在有市场需求和有资源潜力的老矿山外围或深部开展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探寻新的接替资源。鼓励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重点挖掘矿产资源潜力,强化综合利用,拓展矿产资源加工产业链,提高非金属矿产的深加工水平和集约化利用程度,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调控,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依靠规划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调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矿业权投放数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
煤炭为温宿优势矿种,具有储量大、品种齐全的特点。根据《2014年中国煤炭工业改革发展情况通报》,全国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将逐步得到改善,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市场供大于求态势难以根本性改变,企业经营压力依然较大,行业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煤炭行业仍将面临中高速增长常态化、能源需求强度下降、能源结构低碳化发展、煤炭开发和利用环境制约增强等不利因素。面对新形势和新变化,煤炭工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有关会议精神和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煤炭领域革命,促进煤炭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安排,促进矿产开发合理布局与集约高效利用
以库拜矿区为核心布局建设南疆重要矿业经济区,服务于南疆经济发展,向中亚地区辐射。突出区域矿业产业布局,使区域经济布局和矿业发展与区域资源特点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指明不同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发展方向,研究提出差别化的区域调控政策,积极推进区域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提高矿产品的深加工水平和集约化利用程度。
(四)注重生态文明,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两个可持续”,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并严格实施。
对于新建矿山,要设置严格的环保准入条件;对于现有生产矿山,通过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使其依法履行保护环境和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
(五)扩大开放,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支持企业在周边国家开发矿产资源。“走出去”利用国外矿产资源,一是在矿产贸易方面,要以建立长期供给能力为主线。二是在矿种上,以铜、钾盐、富铁、锰、铬铁矿等其他矿产为重点,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三是在区域上充分利用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地缘优势,选择同我国有长期合作基础、相应矿种资源条件优越、投资环境好且政治外交有利于我国的周边、紧邻国家率先开展工作,逐步实现我国矿产资源供应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六)注重科教兴矿,重视人才培养
1.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深加工技术的交流,不断更新采矿、加工设备,改进开采、加工技术与方法,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矿产品加工制品质量。
2.从非金属矿产开发和矿产品深加工需要出发,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技术人才,高级青年人才,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引进新技术落户,加快新产品开发,延长产品链,有效地提高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
3.引导企业定期开展职工技术培训,以适应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创建精深加工产品工业园区。
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矿业秩序整顿
为进一步加强温宿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对温宿县的矿业秩序加以整顿。
1.指导思想和原则
温宿县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温宿县矿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矿山布局不尽合理、经营粗放、破坏环境等问题依然存在。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推动温宿县矿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坚持统一部署、依法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重点(重点矿种、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点面结合的原则。
2.整顿和规范目标
严格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总方针,正确处理好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主要任务和重点
⑴ 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无证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公安部门不得批准其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电力部不得供电,工商部门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从重予以处罚。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矿种不相符的,国士资源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停产整改期擅自采矿的,由决定停产整顿的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不全的煤炭开采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
⑵ 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责令退回其本矿区范围,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没收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对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进行施工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对吊销许可证的,要及时依法注销工商登记并予以公告。对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要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⑶ 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矿,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超通风能力生产、未接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未采取防突措施、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的矿山企业,环保、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有关部门要及时收回所有证照,对拒不停产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及时予以关闭,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所有证照。
⑷ 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项目标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腐败现象要依法严肃查处。
⑸ 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浪费、破坏煤炭资源的典型案件并进行曝光,坚决遏制浪费、破坏资源的势头。同时,表彰一批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先进典型。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对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的,依法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强制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改,全面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⑹ 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优势、稀缺矿种进行专项整治。暂停审批和颁发钨、锡、锑、稀土等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采矿许可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制订煤、铜、石灰岩、饰面石材等优势矿种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对优势、稀缺矿种的资源保护。
⑺ 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点
重点矿种: 煤、铜、石灰岩、饰面石材等。
重点问题:矿山企业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不按勘查设计施工、圈而不探、非法转让、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发生安全事故;煤炭资源回采率低;对特定矿种进行专项整治等。
4.主要措施
⑴ 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刹住一些干预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要严格接照国家的要求对以往的各种授权进行清理。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设置探矿权、采矿权。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
⑵ 逐步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要结合实际,以煤炭等优势资源为重点。通过资源整合,切实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逐步实现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规划开采的各类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各类矿山都要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进行整合,限期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各地要统一组织制定小矿整合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结合实际,制定矿山企业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⑶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要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加强煤炭等优势矿种资源集中区的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全面实行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采取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⑷ 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复垦补偿制度。要加强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新建和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尽快制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⑸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加强勘查、开采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采矿许可证,必须依法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6)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建立监管责任体系,强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正常秩序。要积极探索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监管的有效办法,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
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制度。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国情、区情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矿产资源规划的认识,增强依法勘查、依法采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格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和登记发证。在新发现的矿产地申请开展勘查开发活动的,必须纳入规划,严格论证,统筹安排。
推行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制度。将矿产勘查、总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
完善规划评估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意见,提供需要对规划修改、调整的依据,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强化和完善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建立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长效机制。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擅自批准进入规划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保护区进行勘查开发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规划体系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设。根据《规划》和产业管理、行业管理的需要,继续抓紧编制重点矿种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市规划,不断完善规划体系。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下级规划必须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必须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下级规划要落实上级规划的要求和内容。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加强对各级规划的指导和规划审批的统一管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整体性。规划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衔接。
(四)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实行差别化的投入和激励政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向重点调查评价区倾斜,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向重点勘查区倾斜。地区财政勘查资金向地区的优势矿种和本地区的重要成矿带倾斜。建立找矿激励机制,对具有宏观影响的重大地质找矿突破、科技创新成果和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保护经费主要用于矿山提高资源采选回收利用水平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重点支持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项目。阿克苏地区要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促进自身矿业经济的发展。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的专项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建立健全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约束机制。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实际回采率相挂钩机制,支持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三率”水平,并在矿山开采和选冶等技术改进方面给予支持。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约束机制。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依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督”的原则,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逐步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历史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当地政府投入为主,积极争取国家投入,企业配合,分期分批治理。
(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合作交流
深化地质勘查运行机制改革。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的原则,构建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机结合、合理分工、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和科学发展的地质勘查工作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好各勘查领域、各类项目、各工作阶段的衔接与配合,聚集合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严格矿产资源权益管理,逐步完善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序有偿、集约高效、科学合理的新机制。
强化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落实国家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推进国有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增强地勘队伍活力,提高找矿能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地质勘查市场,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勘查体制机制。
深化矿业体制改革。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建立国家重要矿业加工基地。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作用,推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开发,发展集勘查、开采、加工为一体和高起点、高效益、高市场占有率的现代化矿业企业。
实施向邻国扩大开放的战略。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鼓励支持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
(六)推进科技进步着力抓好重大工程组织实施
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引导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开展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大力采用新的成矿理论、评价方法和勘查技术,注重开展重要成矿区带和重点矿种成矿规律、找矿靶区研究,加大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等技术和信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推进生态矿业、清洁矿业和文明矿业建设。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引导和扶持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开展重要矿产的选矿、开采、新加工和新产品开发技术应用研究,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和保护工程。着力推进并抓好《规划》确定的基础地质调查工程、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程、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防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建立严格的工程责任制和考核制,强化对立项、实施、监理、峻工验收的全程监管,实现重大工程的即定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增加财政投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大对重大工程的资金支持,支撑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形势分析。强化日常统计、专业统计和综合统计,及时准确地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和矿业形势发展,深入进行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要求。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基础研究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理论,把握规划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规划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调整和完善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国土资源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核查等工作成果对规划的决策支持机制,借鉴国内外规划管理经验,做好规划工作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科学有效地推动和指导各类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建立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自治区、地区、县(市)三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要涵盖全地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的最新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展情况、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反映矿政管理现状与目标的一致程度,推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逐步建立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规划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整体素质高、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管理严格的规划管理干部队伍。强化规划管理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