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2.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
3.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4.广泛联系各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
5.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定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
6.协同组织和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
7.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
8.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经济文化协作的交流。
9.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阿克苏地委、行署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检查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10.开展国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11.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承办宗教社团和其活动场所的审批、教育、培训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地区民宗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赵安刚:民宗委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亚森·图尼牙孜:民宗委党支部副书记、主任
三、单位地址
温宿县西大街63号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