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7日,温宿县国立新型建材厂根据“温宿县国立新型建材厂砂石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宿县国立新型建材厂砂石料厂建设项目位于温宿县吐木秀克边防公路(Z620)12km处,建设性质为新建,生产规模为年产砂石料5万m3,占地面积33333.33m2(约50亩),总建筑面积为320m2,项目建设包括:露天采场、筛分站、堆料场、运输道路、附属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呈报环保部门,2017年10月温宿县环境保护局以“温环字[2017]70号”对项目进行批复。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同年11月竣工并调试运行,经调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5万元,占总投资的9.55%。
(四)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要求,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现场勘查结果,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与环评一致。具体如下:
(1)声环境验收调查范围
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
(2)水、大气和固废环境验收调查范围
核查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核实该项目“环评”批复中噪声与固废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变更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环评建设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生产区 |
筛分站 |
矿区西侧占地1200m2 |
面积增加,实际为1982m2 |
沉淀池 |
矿区西侧2×1000m3 |
容积相符,沉淀池周边1.2m高的围栏未建设,实际采用加高土坝 |
2 |
运矿道路 |
长度127m,占地面积约762m2,采用沿矿体走向方向布置工作面,由顶底板方向横向推进的采矿方式、汽车运输 |
实际道路长度约216m,占地面积1296m2 |
3 |
办公及附属设施 |
配电站面积148m2,设置在料场西城北侧,配备有1台变压器,电由托乎拉乡变电站供给, |
配电房面积20m2,位置不变 |
4 |
环保工程 |
废气 |
筛分站 粉尘 |
物料输送带进行密闭输送 |
实际输送带采用喷淋和原料加湿降尘 |
废水 |
生活 污水 |
采用45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
化粪池位于办公区北侧,废水定期拉运 |
生态 |
施工期修筑边坡;运营期植树、种草绿化面积达到500m2;闭矿期拆除临时构筑物平整绿化,采场覆土、植树种草生态恢复 |
厂区绿化面积约200m2 |
噪声 |
减震基础,加强车辆管理 |
生产线落料口增加减震垫 |
5 |
生产设备 |
/ |
新增2辆自卸卡车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业公司定期清抽,化粪池容积约10m3,采用防渗膜铺垫,水泥墙体。砂石料的清洗废水经项目设置的两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1000m3,采用防渗膜防渗,底部水泥加强。
(二)废气
筛分废气由振动筛上配备得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喷淋装置采用钢管打眼焊接,布设在整个振动筛之上。开采区和料斗设置水雾喷淋装置进行降尘,设置个数为16个。
(三)噪声
本项目采区噪声源主要来自采掘和运输等设备的运转,噪声级在95—105dB(A)。筛分工序以及厂区水泵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85—97dB(A)。
生产上采取在设备底部增设减震基础,将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大型载重汽车运输过程采取如下措施:
1、厂区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矿区内限速20km/h以下;
2、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集中在每天早晨10:00到中午14:00;下午16:00到19:00进行运输,尽可能避开休息时间;
3、根据路况采取必要的限重措施,以满足相应路段的承载能力。
(四)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收集箱1个,定期时运往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沉砂池内泥沙做到定期清理,用于矿区回填。生产固废,全部用于回填矿区低洼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抽,几乎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治理设施
生产区布设水雾除尘装置,设施运转正常,监测数据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值为0.210mg/m3~0.428mg/m3,符合本次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采取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说明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良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固废回填矿区,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均得到妥善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抽,不排入区域水环境当中,不会对本项目区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
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5月6日和5月7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共4个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6.8~54.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37.81~45.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固废主要用于矿区回填。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评未对项目提出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是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文件、环保设计提出的措施和温宿县对项目批复的各项要求基本上得到落实。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间对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影响与报告的结论基本一致。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6月16日现场验收后,综合整改意见,项目整改完成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管理,保持厂区内的卫生,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抑制扬尘。
(二)加强厂区环境管理,车辆运输路线尽量硬化,厂区内常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噪声、废水和固废等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
温宿县国立新型建材厂
2018年6月19日